省厅召开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视频会议

30.11.2017  08:36

        11月28日,省水利厅召开全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视频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毅君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巡视员王跃生主持会议。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的主要目的是部署推进全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确保在2020年前全面完成相关改革任务,实现小型水利工程“有人管、有钱管”,并充分发挥效益的目标。会议解读了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小型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毅君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具体要求:要统一思想,凝神聚力,进一步提高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我省小型水利工程点多面广,全省纳入改革范围的各类小型水利工程就有177万多处。这些小型水利工程大多位置偏僻,交通不便,建设标准低、工程质量差,许多工程长期处于有人用、无人管的状态。各地一定要增强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相关工作。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面谋划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这次改革的范围主要包括小型水库、小型水闸、中小河流及堤防、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小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型水电站等六类小型水利工程。各地要按照2020年前完成改革任务的总目标,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逐步实行水利工程确权登记,落实工程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积极探索工程管理模式,同步推进其他方面的改革。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县级人民政府是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市级水利、财政、国土等部门是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监管主体,市县两级都要足额落实小型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经费,按实际要求配齐配足工作人员。各市州、厅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检查督促,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改革政策不落实,进展缓慢、不按时完成改革任务的,将严肃责任追究,同时采取约谈主要领导、通报批评、现场督办、挂牌督办、减少或暂停安排财政相关项目等措施予以处理。要严格考核验收,考核验收要采用县级初验、市级验收、省级抽查的步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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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实施电子化管理的通知
    湘水质监〔2017〕19号 - 关于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实施电子化管理的通知.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