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检察机关发检察建议督促人防办履职

05.01.2018  19:41

  湘检网讯(通讯员 汪璇 李知真)2017年11月6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防办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清理2015年至2017年民用建筑项目应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目前已经成功收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400余万元,有效地避免了国有财产的流失。

  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永顺县中医院综合业务大楼继建工程和永顺县民族商业街一期建筑工程项目在未经县人防办审批且未缴纳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情况下动工;永顺县民族商业街二期建筑工程项目经县人防办报审批准,但未缴纳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县人防办未及时对前两个项目征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对第三个项目催缴到位。随即,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防办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履职,将人防易地建设费等相关费用追缴到位。

  自发出建议书以来,该院民行科对追缴情况跟进监督,及时掌握双方协商情况、单位筹款进程等动态。同时多次走访相关行政部门并召开联席会,在介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同时征求意见建议,使行政机关认识到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更多的是支持行政机关保护好公共利益,实质上是督促之诉、协同之诉,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案件最新进展情况,以争取更多支持、理解。

  据悉,今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将成为司法新常态,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领域等重点领域提起公益诉讼,既能激活公益诉讼的正能量,也是履行法律监督的司法利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形成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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