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检察院驻县环保局检察联络室正式揭牌

10.10.2017  01:47

  湘检网讯(通讯员 宋娅)为进一步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环境保护部门的协助配合与监督制约,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环境资源领域犯罪,推进绿色生态文明建设,9月28日上午9点,永顺县人民检察院驻县环保局检察联络室正式揭牌。永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宋维荣、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麻宗福、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立波、县人大城市环境委员会主任朱定友等领导出席此次揭牌仪式。

  

  会议现场

  

  永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宋维荣、永顺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麻宗福为检察联络室揭牌

  揭牌仪式上,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向红胜宣读了《关于周章贵等同志派驻检察联络室的通知》,并为永顺县环境保护局检察联络员覃遵进同志颁发聘书,覃遵进同志表示:“可以为‘两法衔接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感到很荣幸,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强化职责,认真履职。

  

  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向红胜为永顺县环境保护局检察联络员覃遵进同志颁发聘书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麻宗福指出检察联络室的成立是健全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环保工作的创新举措和实际行动,是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是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能力和水平的要求。并强调检察联络员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生态环保工作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为环保工作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二是不断发展工作。加快制定检察联络室工作衔接、资源共享、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推动联络室工作走上正轨;三是提高认识,服务大局。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检察工作的主动性。检察联络室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做到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共建良好、绿色的新永顺。

  

  永顺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麻宗福

  

  永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宋维荣

  副县长宋维荣同志代表县人民政府对永顺县检察院驻县环保局检察联络室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同时,向在环保事业中辛勤工作的环保工作者表示诚挚的问候。他表示,设立驻县环保局检察联络室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和实际行动,是全面推进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一次创新实践,将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责编: 陈琪煜(实习)       审核: 江世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