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印发全省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 

17.10.2018  09:10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部署,扎实推进水利扶贫各项工作,近日,省水利厅办公室印发《全省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后三年我省水利扶贫的指导思想、行动目标、建设重点和保障措施,要求各市县强化主体责任,优化政策供给,着力推进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因水致贫的突出水利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支撑贫困地区长远发展的水利保障能力得到较大提升,水利良性发展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实施方案》明确,要加快推进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一要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加快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2020年,解决134.4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二要持续加强贫困地区灌溉排水设施建设。 完成贫困地区规划内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规划建设任务,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到2020年,新增和改善有效灌溉面积95.47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不低于36万亩。 三要大力推进贫困地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加快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灌区、莽山水库等涉及贫困地区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到2020年,贫困地区完成重大水利工程投资不低于4.7亿元。 四要不断加强贫困地区防洪减灾能力建设。 基本完成贫困地区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规划任务,加快实施贫困地区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到2020年,贫困地区完成防洪减灾项目投资不低于30亿元。 五要着力抓好贫困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继续支持贫困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到2020年,贫困地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万亩,完成坡耕地综合整治面积5万亩。 六要深入实施农村水电扶贫工程。 继续抓好贫困地区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建设,到2020年,贫困地区新增水电扶贫工程装机不低于50兆瓦。

 

  《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压实水利扶贫责任,层层落实水利扶贫主体责任、实施责任、监督责任。加大水利扶贫资金投入,优先落实贫困县水利建设资金。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水利扶贫工作,加大深度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年度投资支持力度,做好贫困村提升工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加大贫困地区水利智力帮扶,提高贫困地区规划前期和建设管理水平。全力做好驻村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确保卓福村在2019年底脱贫摘帽,在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切实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效果,统筹做好贫困地区水利扶贫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跟踪检查。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贫困地区水利建设资金和项目监管责任落实,督促水利行业风险防控措施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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