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隐患排查

12.03.2018  08:12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的重要批示精神,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省水利厅成立了6个专项检查组分赴各市(州)对全省水利系统管理的水库大坝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厅党组书记、厅长詹晓安,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毅君分别带队排查。

 

  排查采取水管单位自查、县级普查、市级抽查、省级检查、水利部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排查水库大坝、穿坝涵管、溢洪道等挡泄水建筑物。本次排查要求市级抽查的大中型水库数量不应少于3座,小型水库数量不应少于20座。省水利厅共抽查4座大型水库、27座中型水库和4座小型水库,另外配合长江水利委员会重点抽查了王家厂、蒙泉、寺垭、赵家垭等4座大中型水库。通过排查发现,全省共有74座大中型、1693座小型水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大中型水库已有20座经安全鉴定为三类坝,其余正在开展安全鉴定等前期工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小型水库均已纳入《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目前正在进行除险加固。

 

  对于本次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影响今年汛期安全度汛的,省厅要求各地务必通过“一库一单”的方式迅速整改,确保水库度汛安全;对于确因特殊原因暂不能彻底处置到位的,要求严格控制蓄水,必要时空库运行,同时安排专人值班防守,加强对隐患部位的监测。所有一般安全隐患均要求在今年汛前整改到位。为进一步做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省厅要求各地强化责任落实,切实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和大坝安全责任制;继续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彻底消除病险水库重大安全隐患;继续推进水库大坝安全运行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夯实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基础;继续推进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力落实小型水库工程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

 

  近年来,我厅通过启动水库大坝安全运行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督查、强化水库工程管理考核、制定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制度等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我省水库大坝安全运行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了水库大坝安全运行管理行为,水库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提高。下一步,我厅针对目前排查出的问题清单进行调研,分门别类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对策,认真细化措施,全力确保水库大坝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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