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毅君督导衡阳、湘潭两地水资源管理工作

19.03.2018  09:41

  3月16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毅君率厅水资源处、省水资源中心负责人先后赴衡阳市和湘潭市,专题督导取水许可清理规范和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

 

  调研组分别在衡阳市水利局、湘潭市水务局召开专题座谈会,通报两市取水许可管理和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情况,听取市县有关部门情况汇报,并就取水许可证过期失效、水资源论证率不高、延续取水手续不完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及农业灌区取水许可进度滞后、取水许可台账信息填写不规范、越权审批、入河排污口整治不到位和设置登记不规范等主要问题研究确定了整改方案。两市人民政府、市县水利(水务)局、欧阳海灌区管理局、韶山灌区管理局及部分省管取用水单位相关负责人分别参加调研座谈。

 

  罗毅君指出,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础性工作,是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和乡村振兴战略、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各级水利部门要提高认识和政治站位,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周密部署,严格问责,切实抓好整改。

 

  罗毅君强调,取排水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大家不能以机构改革为借口,务必克服拖、等心理,以坐不住、等不起的紧迫感,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整改时限,确保在今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台账中的取水户取水许可手续规范化整改工作,6月底前完成对无证取水核查工作和敏感水域内入河排污口的关闭,12月底前完成重点中型灌区取水许可,全面完成其他非农取水许可清理规范工作和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要精准履责,建立完备的整改工作台账,严格按照“一单四制”(实行清单制、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的要求,抓好入河排污排整改提升和取水许可清理规范,做到履责留痕;要结合实际问题制定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强化取用水户取退水情况和入河排污口的日常监督监测,巩固工作成效,严防问题反弹。要改进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水平,切实提高水资源管理的时效性和监督管理预警能力。

 

  在湘潭调研过程中,罗毅君专题研究了韶山市青年水库退出省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有关事项。罗毅君要求,韶山市在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韶山市水资源实际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加强沟通协调,全面分析水质、水量两个方面存在的风险,科学制定方案,确保韶山人民用水安全。韶河以及青年水库作为伟人故里的核心水域,无论青年水库是否退出饮用水水源地,都必须一如既往的加强流域水资源水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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