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检察院驻壶瓶山生态检察联络站揭牌

16.08.2018  20:22

  2018年8月14日,石门县人民检察院驻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检察联络站挂牌成立。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张延祥、石门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柴云、壶瓶山镇政府镇长周申武和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学刚、专职检委王友生共同揭牌并参加了检察联络站工作座谈会。该生态检察联络站的设立,旨在加强检察机关与保护区管理局、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和提升保护区治理与管护水平。

  座谈会上,县检察院专职检委王友生宣读了《关于设立石门县人民检察院驻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联络站工作方案》,文件明确了检察联络站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副检察长张学刚表示,检察联络站的设立得到了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镇政府的支持与帮助,感谢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对检察工作的大力支持,同时进一步明确生态检察联络站四个方面的工作职能,希望检察联络站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保护生态环境中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壶瓶山生态环境资源。张延祥局长、柴云局长、周申武镇长先后发表讲话,对县检察院驻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检察联络站的设立表示大力的支持和诚挚的欢迎,今后将积极支持生态检察联络站工作,继续深化与检察院案件信息共享、公益诉讼、法律指导及法制宣传等方面的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保护壶瓶山优美的生态环境,为石门县绿色发展助力。

  据悉,湖南壶瓶山自然保护区以保护金钱豹、云豹、林麝、金雕等濒危动物物种及其栖息地和珙桐等珍稀植物物种及群落为主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区域总面积66568公顷,保存有大量的古老珍稀濒危物种,被国外专家学者誉为“华中地区弥足珍贵的物种基因库”、“欧亚大陆同纬度带中物种谱系最完整的一块宝地”,具有极大的科学研究价值。

  生态检察联络站成立后,主要履行四项工作职责,即犯罪线索的收集处置、协助开展公益诉讼案件调查、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宣传、参与综合治理等。县检察院将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护壶瓶山美丽生态”为宗旨,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职能,创新生态综合治理工作,重点突出生态检察职责履行,充分发挥检察联络站监督、保护、预防、宣教等职能作用,全面掌握保护区生态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努力为保护壶瓶山生态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编:       审核: 江世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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