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干教处到湘潭调研教育培训试点工作

19.03.2018  18:01

  “我们的检察官出去培训的机会和人员每年就这么些,能不能让出去培训的干警把学到的东西带回来,给没有出去学习的干警上堂课?我们的检委会讨论案件,是多么好的学习机会,青年干警能不能参与旁听并发表意见?这就是我们干教处设置这两项试点的初衷。” 省院干教处处长饶力明如是说。

  2017年,省院干教处启动两项教育试点工作,基于对湘潭检察机关人才培养整体工作的肯定与信任,将两个试点都放在了湘潭。“走出去与带回来”的学习培训机制交给了岳塘区检察院,“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机制交给湘潭县检察院。一年过去了,这两项工作开展得如何?日前,饶力明处长带队来湘潭调研。

  岳塘区检察院的人才培养工作被省院游劝荣检察长评价为“人才培养的岳塘现象”,在试点工作开展之前,他们就已经在逐步尝试将干警外出培训回院授课的惯例深化发展为具备方案指导、制度保障和考核评价的培训工作机制。干警培训回院后的学习交流不拘于形式,有全院广泛参与的经济类犯罪案件审查逮捕阶段案件定性与证据分析专题学习交流会、证据审查与认定专题研讨会等,也有科室参与的公诉人出庭实务专题交流会、检察新闻的发现与传播专题学习交流会等,还有将培训成果实际应用于信息化建设。截至目前,该院干警共进行回院交流10次。   饶力明处长说:“走出去与带回来”的学习培训机制,就是要实现“五个一”的目的,即:“出一趟门,充一回电,谋一番事,传一次道,创一番业”。要从机制建设的角度更深层次、更全面周到地设计。

  湘潭县检察院参加座谈会的检委会委员和青年干警表示:该项制度的试行实现了双向倒逼,一是给予了青年干警近距离观看委员们运用法律知识和逻辑思维对案件进行分析、讨论、决策的机会,有利于理论知识与实际办案的融会贯通。二是加深委员们对最新法律理论的学习,提升检委会活力。

  湘潭县检察院将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作为青年干警培养平台的机制之一,要求院青工委积极发挥对青年干警的引领作用,将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作为一项重要学习内容予以明确,并规定每次3-4名青年干警列席。后续又增加了青年干警的发言环节和委员的点评环节。列席方式在不断探索过程中逐渐成熟。截至目前,该院青年干警共计列席参加过检委会14次。

  饶力明处长说:县院该项工作“来势很好,趋势平稳、定势初成”,是“精心设计、精细运作、精品出炉”。要建立起快速培养青年干警口头表达和业务水平等综合素能的长效机制,为建设综合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提供充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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