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检察:规范案件电子卷宗制作向高质高效推进

22.11.2017  18:48
 湘检网讯(通讯员 杨蓉)“小杨,你办理的曹某某危险驾驶案的案卷中编码有些错误,而且目录的部分内容与案卷材料不一致,麻烦你整改之后再送交我们制作电子卷宗。谢谢。”11月20日上午,靖州县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主任针对案卷制作中存在的的一些问题向公诉室承办人说道。

  据了解,该院在推进电子卷宗制作的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套可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流程。一是严格审查案卷材料。电子卷宗扫描员对需要制作的电子卷宗案件,在接收业务部门移送的案卷时,对案卷卷宗进行初查,查看纸质卷宗中是否存在材料粘贴、编码错误、目录与卷宗材料不一致、材料缺失等问题。对发现问题的,当场提出并督促承办人整改。二是精细制作卷宗。在确认案件卷宗材料符合制作要求后,案管部门及时上传扫描文件,并将扫描图像与制作卷宗逐页核对检查,看是否存在漏码、跳码、扫描格式不符等项目,发现瑕疵即时修正,对应制作电子卷宗目录,确保与纸质卷宗的完整与一致。三是建立电子卷宗制作台账,记载每一件案件的承办人、电子卷宗扫描、制作人员以及拆卷扫描是否存在材料受损情况等详细制作信息,定期汇总分析制作台账。针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卷宗中出现的纸张不规则、装订和目录编写不规范而导致扫描时材料遗漏、影响卷宗制作效率等情况,向公安机关提出了使用规范纸张、移送案件前加强审查等建议,大大减少了电子卷宗制作中的障碍。今年以来,该院制作电子卷宗共计256件62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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