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喜获“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

04.01.2018  08:58

  湘检网讯(通讯员 覃均平)2017年12月28日,石门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近几年来,该院驻所检察室通过强化对监管场所的依法监管、依法保障在押人员的人权、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等工作监督力度,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赞誉。

  据悉,全国检察机关第五届规范化检察室评定历时一年,经过市、省、高检三级检察机关层层检查验收,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审查、高检院党组研究决定。湖南省这次获此殊荣的共20个驻所(狱)检察室,其中驻看守所检察室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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