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沐副局长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解读《湖南省消保条例》

28.09.2017  23:12

 

 

9月27日下午,省工商局副局长李沐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为广大网友在线解读即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并回答网友提问。

 

李沐在在线访谈中详细介绍了此次新修正的《湖南省消费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遵循基本原则、主要亮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消费者委员会推动全面贯彻实施新《条例》的主要措施。

李沐指出,新《条例》涉及消费领域的方方面面,考虑到适应新时期消费维权工作的要求,此次修正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全面落实新《消法》规定,二是紧密结合湖南实际,三是强化经营者的义务,四是注重务实创新,五是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

 

李沐指出,新《条例》有十大主要亮点:一是强化消费者知情权,二是完善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三是强化消费者监督权,四是细化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五是规范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活动,六是强化餐饮经营行为的规范,七是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和为网络交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经营者的规范,八是规范金融产品经营者信息披露行为,九是强化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十是完善消费争议处理途径。

李沐表示,以人民为中心,保护千千万万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让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是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消费者委员会的重要职责。新《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省工商局和省消费者委员会积极作为,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宣传引导,切实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认真组织贯彻实施,一是及时做好新《条例》配套规章的立改废工作,二是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三是不断加强12315“五进”和消委基层组织建设,四是强化大要案件查办,五是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工作协调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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