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食品安全犯罪2件2人

11.09.2018  16:50

  近日,郴州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犯罪活动,批准逮捕该类案件2件2人,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此次批准逮捕的两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生产、销售的油条、面点中违法超量添加含铝食品添加剂(俗称明矾)。经检测,含铝残留量均超过国家标准五倍以上,涉嫌犯罪。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油炸面制品含铝残留量不得超过100mg/kg,粉丝、粉条食品含铝残留量不得超过200mg/kg。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干警积极走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定期情况通报等方式,摸排涉嫌犯罪线索,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又选派业务骨干提前介入指导案件侦查取证工作,积极帮助相关部门解决在案件侦查过程中遇到的司法鉴定、证据链不完整等难题。



责编:       审核: 江世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