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机局就严明春节期间有关纪律提出具体要求

16.02.2015  12:12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省纪委“十二个严禁”和委局党组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要求,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局机关干部职工度过一个简朴、祥和的节日,局纪检组特向全局干部职工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要强化廉洁意识。 认真贯彻执行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纪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营造清新、健康、廉洁、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要强化纪律要求。 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遵守“十二个严禁”的要求,对顶风违纪、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3、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或者以汇报会的形式搞联谊等;

4、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或者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5、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6、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

7、严禁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8、严禁违反规定收受各类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

9、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和停放公车,或者将公车外借他人使用;

10、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或以赌博的形式收受财物;

11、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12、严禁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燃放烟花爆竹等扰民行为。

三、强化责任担当。 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落实主体责任,把严明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深化作风建设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

四、强化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室将严格落实监督责任,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实行“一案双查”,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