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检察院:“法治扶贫”努力满足群众新期待

12.06.2018  10:52

  

  今年以来,新田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法治扶贫”与精准扶贫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创新工作方法,精准定位检察工作与扶贫事业的内在联系,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努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 

  司法救助,情暖贫困户。“多谢了刘检察官,你们不仅依法办事,还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给我送来了司法救助款,为我解决了燃眉之急。”今年3月15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鲲在龙泉镇毛里坪村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时,发现该村贫困户王某的父亲2014年2月8日因交通事故造成重伤,于2014年7月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件经过审理,县法院判决肇事司机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由于肇事方没有经济赔偿能力,王某未得到任何赔偿,造成家庭生活陷入非常困难的境地。 

  刘鲲得知案件情况后,及时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为申请人送去了10000元司法救助款,缓解了王某的经济困难,让他感受到“法治扶贫”带来的温暖。 

  羁押审查,保障“特殊”贫困户的合法权益。该院监所科在审查在押人员黎某某的辩护人提出的羁押必要性申请时。发现在押人员黎某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2015年在有关部门的关怀下,黎某夫妇通过银行贷款,建成了一家中小型养猪场。2017年2月黎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被执行逮捕。黎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妻子已怀孕七个月无法再经营牲猪养殖场,期间死亡了牲猪几十头,直接经济损失几万元。一个投资近二百万元的牲猪养殖场濒临倒闭,一个本可创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又将面临再次返贫。 

  承办检察官经过认真审查和综合评估认为,黎某损毁的财物价值数额不大,主观恶性较小,能认罪、悔罪并与受害单位新田县电力局达成了赔偿协议。根据这种情况,该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办案机关二天内将黎某取保候审,让黎某回家又快速地恢复了养殖,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为黎某快速脱贫致富带来了新的希望。 

  送法上门 解决“顽石”老难题“家门口一块毫无用途的石头,困扰我俩兄弟已经有几十年了,现在有检察官主持公道,终于得到解决了。”廖老汉俩兄弟是新田县清水湾村的村民,也是贫困户。为父母老房子门口一块毫无用途的石头,一直牵扯不清,双方互不相让十几年。最终不顾同胞亲情,刀砖相向,大动干戈。新田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知道这一情况后,立即送法上门,以案释法、以理服人,讲清危害。在检察官的调解下,搬掉了门口“顽石”,也使心里多年的“顽石”得到了解决,双方终于能放心生产,踏上脱贫奔小康的道路。

  强哥说法,满足群众的新期待。新田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文化素质低,法律知识淡薄,很多贫户不了解甚至不理解,如何调动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去有效解决矛盾纠纷。“小问题”往往拖成了“大顽疾”。这些问题不仅困扰着贫困群众,也给检察院带来了新的挑战。为了向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的司法服务和更优质的司法产品,该院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结合精准扶贫在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具有新田本土特色的“强哥说法”栏目。以群众诉求为导向,结合典型案例,找准“法治扶贫”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边执法边普法。一年来,粉丝从40多人增加到50000多人;单篇阅读数从108人到20多万人次,微信公众号阅读量达106281次88730人,“强哥说法”栏目日均与100多名网友实时互动,让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和检察官畅通交流,以更加鲜明的“法治扶贫”主题,来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期待。通过“两微一端”平台把“强哥说法”打造成“法治扶贫”与精准扶贫完美融合的阵地;成为社会大众法律诉求能得到及时解决的阵地;成为党委政府声音能够迅速传入社会角落的阵地;成为社会治理、服务民生的阵地。受到了贫困群众的普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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