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商局积极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

03.03.2018  05:1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部署新要求,近日,湖南省工商局结合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实际,制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在全省工商系统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实施。

  《办法》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加强作风建设、督促检查落实等七个方面作出了要求。

办法》对领导调研活动的统筹安排、调研实效、陪同人员数量、接待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如省局每年只召开1次全省系统的工作会议,严格控制各种形式的纪念会、研讨会、庆祝会、表彰会及各类论坛,同时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提高会议活动的效率和质量,坚持节俭办会。

此外,省工商局将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节油、节水、节电、节气等各项节能指标,节约集约利用资源,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办法》要求,省局领导要率先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对各处室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机关纪委每季度牵头组织开展一次暗访,暗访情况将进行通报并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省局于每年年底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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