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多项就业扶贫政策

18.09.2017  17:10

  日前,我省出台多项就业扶贫政策,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到2020年底,实现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5万人,完成贫困家庭“两后生”(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中的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4.5万人,通过就业创业和提升劳动者素质,促进贫困人口脱贫。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计划通过劳务协作、开发岗位、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措施,帮助一批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帮助一批已就业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帮助一批贫困家庭“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或参加技能培训后实现技能就业。

  我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或创业意愿的适龄劳动者,均属就业扶持对象。

  《意见》从建立健全基础信息、促进就业创业、促进稳定就业3个层面,给出了许多实实在在的政策措施。如补贴一项,就包括鼓励介绍扶贫对象就业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针对贫困劳动力的职业培训补贴、转移就业交通补助,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用人单位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多项内容。

  《意见》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文章作者:刘银艳    刘玮/编辑:李俊/审签: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