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环保部来湘开展全面建立河长制中期评估核查

15.01.2018  09:02

  1月12日,水利部、环保部联合派出第三方核查组,来湘开展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核查。长江水利委员会建管局局长徐勤勤带领核查组一行听取我省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汇报。省河长办主任、省水利厅厅长詹晓安出席汇报会,省河长办副主任、省水利厅副厅长易放辉作工作汇报,省河长办副主任、省水利厅副巡视员杨光鑫及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动员,深入一线巡河督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河长制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强力推进,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目前,我省严格按照中央“四个到位”要求,着力推动河长制六大主要任务,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面出台省市县乡四级工作方案,全省14个市州、146个县市区(含管理区、园区)、1985个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部出台;基本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组织体系,覆盖全省范围所有江河湖库,目前,我省共明确各级河长35696人,其中省级河长5人;省市县六项制度全部出台,并突出流域特点细化制度;各级抓紧抓实公示牌设立、河湖名录编制及平台建设等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狠抓各项工作落地生根;推动各级河长主动巡河履职,省市县乡村各级河长累计巡河次数达25.83万人次,其中省级河长巡河14次。

 

  我省实施河长制一年以来,积极实施河道保洁、整治河道采砂、推进综合执法、开展河道划界、加快河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等各项工作,河湖管理保护明显加强。2017年,我省积极开展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项目,共计投资61亿元。河湖水质和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85%以上,省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8%以上,全省地表水监测总体为优,全面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在实际工作中,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开拓创新,积累了许多成熟经验,主要体现在: 一是 高位推动,部门协调,系统治理洞庭湖,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并取得初步成效。 二是 下发总河长令,动员全省河长积极履职,通过巡河发现问题,强化举措解决突出问题。 三是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流域特色制度建设,打通河长制“最后一公里”。 四是 实现统一管理,构建四级联动信息系统,实行各级信息联动、群众监督举报、河长制信息发布查询统一管理。 五是 坚持鼓励创新,基层工作亮点纷呈,公众参与渠道拓宽,各地执法联动性加强,河湖管护水平明显提升。

 

  为做好中期评估迎检工作,副省长隋忠诚先后两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我省2017年度河长制验收工作。省河长办会同22个省级成员单位对14个市州进行了核查验收,各地深挖细查找问题,加快进度补短板,齐心协力抓好自查、自评、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以扎实的准备工作和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迎接核查组的检阅。

 

  核查组听取了我省河长制工作汇报,还将抽取2个市、4个县、8个乡镇,采取查验资料、查看河湖现场、拨打公示牌电话、走访巡河员、保洁员和当地居民等方式进行核查。此次评估核查是对我省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的全面检验,也是对我省河长制工作的一次有力推进。

 

 

徐勤勤讲话

 

 

詹晓安出席会议

 

 

会议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