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法治建设新闻发布会推介郴州检察公诉经验

21.09.2018  18:28
                   9月20日,在“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法治建设”专场上,市检察院介绍了郴州市检察机关在办理重大公诉案件中的经验和做法。                                     市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麻杰主持发布会

  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湖南日报社郴州分社、新湖南、华声在线、红网郴州站等中省媒体和郴州市各新闻媒体记者来到新闻发布会现场采访报道。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红卫回答记者提问。

  公诉办案代表国家指控犯罪、追诉犯罪和保障人权,办好公诉案件是实现国家意志的体现,是公正司法的体现,是维护人民利益的体现。郴州公诉团队是全省的金字招牌。

  近年来,郴州市检察机关成功审查起诉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魏民洲受贿案、湖南省纪委原正厅级干部李政科受贿案、益阳市司法腐败系列案、省移动公司原董事长王建根系列贪贿案、饶建峰等27人特大网络盗窃案等一批重大刑事案件,其中涉及副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件、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0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郴州市检察机关办理重大案件经验被最高检推介。所办理的益阳市委原书记马勇滥用职权、受贿案被评为2016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并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王建根受贿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

                                          精心组织

  依托公诉一体化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对于重大案件的公诉工作,均由市检察院分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担任第一公诉人,落实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2016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领导共办理重大公诉案件360件536人,居全省第一。在全省率先建立全市统一调配公诉人办理重大案件制度。

                                         精准施策

  围绕以证据为核心的导向强化案件审查把关。建立完善规范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推进全面客观取证,有效防范冤错案件。在办理魏民洲受贿案中,市检察院提出补证意见近110条。市检察院公诉部门规范开展非法证据排除工作,防范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

                                           精细发力

  适应庭审实质化的要求加强出庭公诉。与法院共同完善庭前会议制度,明确诉辩焦点,为庭审打好基础。在市中级法院院长罗水平、市检察院检察长江涛共同办理的廖慧龙绑架杀人案庭审中,公诉人针对被告人当庭全盘翻供的情况,充分运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向法庭展示了一系列主、客观组合证据,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王建根受贿案中,专案组精心制作了181页的出庭预案,运用6组800余份证据证明其受贿上千万元的事实,最终王建根接受全部指控并认罪服法。

  发布会上,市委政法委发布了改革开放以来郴州政法工作情况,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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