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13.02.2018  19:41

中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19日至9月13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10月16日,省委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的组织落实情况

(一)凝聚共识,重视整改。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党的建设做出了新部署,对深化政治巡视提出了新要求。为准确把握十九大精神,我厅认真开展了系列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一是领导干部以上率下,高站位推整改。2017年11月22日,我厅召开党组中心组第六次理论学习,鹿山厅长传达了省委书记杜家毫在“全省市厅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专题讲座上的讲话,要求厅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真正学懂、学深、学透十九大精神,当好学习落实的排头兵。会后,厅党组成员带头学、带头讲,做自觉学习、深入学习的表率,引领全厅干部职工准确把握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为推动巡视整改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开展系列学习活动,强基础促整改。10月18日,全厅党员干部集中收看了十九大开幕式;11月3日,我厅召开“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暨廉政教育大会”;12月1日、12月12日邀请省政府参事郑昌华教授作十九大精神专题系列辅导;各支部坚持每周四下午开展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讨论。通过系列宣传贯彻活动,全厅党员干部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坚持用十九大精神指导我厅整改工作,做到不松劲、不减力、不停步。

(二)加强领导,推动整改。厅党组书记、厅长鹿山同志切实履行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在10月16日巡视组反馈意见会后,立即召开会议进行认真布置,要求高起点谋划定思路,高标准整改抓落实;3次召开巡视整改专题党组会议研究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方案,要求分管厅领导按照各自分工,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查不足、补短板、推整改;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鹿山同志担任组长,确保整改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其他整改责任领导把整改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召开专题会议,为巡视整改定标准、定要求、定时限,督促分管处室的整改措施及时落地。我厅还成立了巡视整改督查组,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东山同志任组长,副巡视员吴启旺和厅人教处、计财处、机关党委等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巡视整改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等日常工作,并接受驻厅纪检组的检查监督。

(三)剖析根源,聚焦整改。一是梳理问题,制定方案。针对反馈的问题,厅党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整理分类,并逐一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制订了《中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印发<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在分工方案的基础上,各处室、单位还各自细化了对策措施,制定了台账,夯实工作基础。二是剖析根源,坚决整改。2017年12月9日,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组班子成员坚持问题导向,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纪为标尺,查找巡视反馈问题产生的原因,精心准备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会上批评与自我批评聚焦问题红脸出汗、坦诚中肯。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不仅增强了厅党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以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政治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还促进全厅形成了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共识和工作合力,全面推动了整改任务落实。

(四)强化落实,督促整改。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全厅上下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采取“先刹车、后完善”的办法,查找原因、整章立制,限期整改并长期坚持;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个别问题,采取逐步推进的方式,创造条件分步整改。二是建立督查制度。按照各项整改任务的时限和要求,整改牵头处室(单位)带头抓好整改,明确专人负责整改任务落实,并定期向督查组报告进展情况;其他责任处室(单位)把整改任务分解到个人,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抓好落实。厅整改督查组定期进行督查,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进行再检查、再落实,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落实的整改任务,督促加大整改力度,尽快整改到位;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督促真改、实改、限期改。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巡视共反馈问题3类9个,针对问题,厅党组共梳理细化任务33项,已完成23项,已经制定整改措施或建立完善制度需要长期坚持的10项。移交信访件16件,办结16件。开展专项整治3项,发现问题1个,整改问题1个,党纪政务处分1人。

(一)“四个意识”不够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1.关于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坚决的问题

(1)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城市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不够到位,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办法不多,推进简政放权改革趋利避义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委省政府、住建部文件要求,深入研究“城乡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在治理“城市病”、完善城市功能、保护生态空间、治理污水垃圾、凸显景观风貌、提升群众获得感等方面推行更多务实举措;将月度工作通报纳入厅务会常设议题,用“晒工作”“晒进度”的方式,传导压力,促进重要批示、重点工作的落实;提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湖南省城市双修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湘政办发〔2017〕74号),推动中央和省城市工作会议等精神的贯彻落实;建立“放管服”改革的16项工作清单,逐条整改落实。

(2)关于对中央颁布的党内法规条例的学习贯彻重视不够的问题,巡视中发现:《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自2015年6月11日颁布实施,厅党组没有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在同年7月30日党组印发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大事项集中决策规定》(湘建党〔2015〕21号)中,没有把党组工作条例作为法规依据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召开专题党组会再次学习讨论《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今后严格按照要求将相应法规条例列入厅党组会议题或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同时,以《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为法规依据,修订出台《中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工作规则》。

(3)关于落实中央巡视整改意见不坚决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协会相关问题,2017年9月完成原主管全部行业协会的脱钩工作并通过民政部门验收。经省委“两新”工委批准,成立了中国共产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社会组织行业委员会,加强党对行业协会的领导。研究出台《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协会发展的意见(试行)》(湘建〔2017〕168号),按照“提供服务、依法监管、加强党的领导”的总要求,进一步理顺和规范了厅机关与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协会的工作关系。计划2018年上半年,行业党委牵头,会同驻厅纪检组,组织厅人教处、计财处等相关处室对已全部脱钩的行业协会进行“回头看”,对协会与厅机关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党建“五分离五规范”方面的情况进行再清查,坚决纠正“明脱暗不脱”现象。12月9日,厅党组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党组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召开了党组会,专题研究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切实推动厅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2.关于履行部门职责使命担当不够,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

(4)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牵头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开展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第一阶段工作检查,组织召开第一阶段试点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加强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管理,指导和推进全省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工作。

(5)关于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待加强,房地产市场面临去库存与控房价、防风险的多重压力,商业和办公用房库存严重,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欠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印发了《关于切实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提出实施分类调控等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四条措施,要求新建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小于6个月的市县,要及时调整去库存政策,做好调控政策储备,保证房价基本平稳。指导长沙市出台了“3.18”“5.20”“9.23”调控新政,促使长沙市房地产市场过热现象明显缓解。按照住建部部署,分别于2017年3月、8月开展两次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整治行动,并于11月配合省发改委开展了全省商品房价格行为联合交叉检查,切实规范开发、中介、销售行为。督促市州落实“湘十条”去库存政策,积极化解商品住宅库存;指导市州从加强规划引导、推动转型发展等方面发力,积极化解非住宅库存。

(6)关于住房保障指导和督办不力,各地保障房建成后入住率较低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该类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对各地公租房分配入住的指导和督促力度。2017年,国家下达我省新增公租房分配入住任务6.15万套,我省实际下达14个市州公租房分配入住目标任务15.14万套,到2017年12月底,全省完成分配19.06万套,为国家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309.92%。目前,我省公租房分配入住率居全国前列。

(7)关于一些地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较为粗放,城镇化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出现城市空心现象;城市建设品质亟待提升,“城中看海”、“垃圾围城”等城市病较为普遍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加强城市双修,省政府已审定《湖南省城市双修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湘政办发〔2017〕74号),城市双修十大工程即将实施,有助于加快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加快城市设计,出台《湖南省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城市设计技术导则》,加快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工作。提升城市品质,提请省政府尽快发布《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意见(代拟稿)》,启动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范化管理现有垃圾处理设施,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和分类试点工作,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8)关于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围标串标、转包挂靠等问题仍然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围标串标问题,修改完善现行评标办法,出台招投标活动“负面”清单、失信“黑名单”、“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制度,招标投标后续管理制度等若干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建筑市场;强化警示提醒,形成高压态势,多次召开杜绝串标行为座谈会,签订依法依规承诺书,加大标后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违纪行为。针对转包挂靠等问题,制定出台《湖南省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用一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排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重点是省属、市属企业承建的项目),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2017年以来全省共查处存在违法发包行为的单位40家,转包行为的企业8家,违法分包行为的企业26家,挂靠行为的企业6家,出借资质行为的企业2家,其他违法行为的企业319家,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打击力度,推进企业自律,进一步健全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氛围,促进全省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

3.关于党组政治定位不够准,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9)关于厅党组未按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党组工作规则、明确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以《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为法规依据,修订出台《中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党组议事内容目录,并实行清单管理。

(10)关于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存在以厅务会、厅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的现象。厅党组在制定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定中,把重大资金决策事项列在厅务会研究事项中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把重大资金决策事项列入厅党组会研究事项;修订出台“三重一大”事项目录清单,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决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厅党组会和厅务会议题管理的规定》组织党组会、厅务会。

(二)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工作力度层层递减

1.关于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11)关于党章意识党员意识淡薄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完成厅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明确将厅领导编入分管处室所在党支部,从机制上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自觉性;选优配强各支部力量,增强党支部凝聚力。加强对厅机关党支部工作的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对不经常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党支部书记及党支部,不得评优评先。开展多种形式的党章学习活动,发放党章人手一册;2017年8月18日厅党组书记鹿山同志给全厅干部职工讲党课,8月底在全厅警示教育活动中带领全厅党员干部重温入党誓词。我厅还在“车上党日”活动中开展读党章、党的知识问答活动等;明确11月至12月每周四下午为各支部学习时间,集中学习党章和十九大精神。

(1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得不够好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提高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纪检委员的工作能力,2017年12月28日组织厅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11月29日厅直机关党委转发了《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省直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意见》,要求各党支部重新组织学习《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要求各党支部严格实行“三会一课”全程纪实痕迹化管理,通过纪实管理促进“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约谈批评了有问题的党支部,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对其支部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其解决支部生活不正常、不经常问题。

(13)关于支部活动娱乐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的意见》,厅直机关总支及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以学习研讨、志愿服务、扶贫攻坚等为主要内容,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活动氛围;行业党委加强对协会党支部活动的指导监督,重点把关支部活动经费、参加人员、活动内容等,防止支部活动娱乐化;严格落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厅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与服务和监督职能无关的协会活动;改选省招标协会党支部书记,省招标协会支部活动违规发放的资金已悉数退还。

(14)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存在“瞒报”现象;个别党员干部不按规定向组织申报,擅自出国出境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对未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根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了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意义,提高领导干部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自觉性,严格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对个别党员干部不按规定向组织申报、擅自出国出境的给予了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处理;加强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统一管理和审批工作,对厅机关全体干部的出国境证件进行集中统一保管,2017年9月对二级机构的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严格执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湘建办〔2015〕20号)。

2.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15)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过程中,存在教育流于形式、走过场、问题导向不突出,党组中心组学习存在走形式,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两张皮”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下发《关于推进厅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和《2017年度厅直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任务清单》,厅党组书记鹿山同志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动员大会上讲党课,党组中心组以“两学一做”为内容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分管厅长负责2次召开具体工作推进会;全厅组织2次党建专家专题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十九大精神;各党支部以“两学一做”为内容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走过场、不走形式。推进主题教育活动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为打造人文住建、智慧住建、绿色住建,推进“城市双修”、“农村双改”,提升群众认可度、社会满意度贡献力量。强化党建知识学习。印发《党建基础知识手册》和《机关党员干部应知应会300题》,组织3次知识竞赛,将成绩纳入党员评优评先,通过硬性指标强化学习效果。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根据年初制定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提前一周下发学习通知,明确研讨主题、要求及重点发言对象,党组书记点评每位发言者的发言质量和理论联系实际工作情况,并在会后形成书面文字存档。

(16)关于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较少,个别领导对党建工作关心不够;党组在加强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方面有所欠缺,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机关党建工作力量薄弱,机关党委作用弱化、长期处于边缘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加强厅直机关党的建设措施;着力提高厅领导班子抓党建工作的意识,增强履行“一岗双责”的主动性,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抓,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建设同推进。严格领导干部述职制度,做到述职必述党建、述责必述廉政;认真落实党组织书记述党建制度,在内网公示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接受干部职工监督。配强党务工作队伍,重视党务干部的使用交流。制订出台《关于加强新进机关工作人员培养锻炼工作的规定》(湘建党〔2017〕31号),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新进人员到机关党委等处室工作2~3年(含培训学习时间),增强机关党建工作力量。

3.关于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17)关于干部任用存在“带病上岗”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品德、重公认的导向,抓好《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的贯彻落实,把“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工作的各个方面,贯彻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驻厅纪检组、机关党委(纪委)认真履行职责,从初始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免决定四个环节加强监督,坚决防止和严格杜绝违规操作;建立完善选人用人工作纪实制度和倒查机制,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严格依程序办事,主动接受省委组织部审核把关和驻厅纪检组的指导监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18)关于重要岗位为特定人选“虚位以待”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开展干部选拔工作,并接受驻厅纪检组和省委组织部的全程监督。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已办理相关岗位人员任职手续。

(19)关于对违规提拔的干部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取消违规提拔干部的原任职发文,重新发文,任职时间自影响期结束时起计算,扣除其在影响期内享受的正处级工资。

(20)关于选人用人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干部交流轮岗坚持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的原则,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办法(试行)》(湘建人教〔2017〕34号)执行,以切实保障处室(单位)工作的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

(21)关于“三超两乱”专项治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针对目前2个直属单位党政分设问题,今后实行党政一肩挑,厅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对分设的干部采取交流任职或保留职级待遇改任副职的方式,争取在2018年2月底前消化1名党政分设的干部,另1名统筹安排逐步消化;2018年6月底前,根据厅机关职数空缺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统筹解决厅直属单位超配干部1人。

(22)关于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执行不规范、干部任免工作中形成的材料不完善、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不严格、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基础薄弱等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严格执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试用期满处级干部严格按程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干部在试用期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职能力,对胜任现职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原则上试用期干部岗位不作调整,相关工作接受省委组织部的指导和驻厅纪检组的监督。规范人事档案管理,一方面,按照巡视整改和《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集中整改专项督查行动的通知》要求,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再审核、再整改;另一方面,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工作,增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规范管理流程,严肃工作问责,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核认定工作。

(三)监督执纪宽松软,“四风”问题禁而不绝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3)关于党组对于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够高,部分领域业务与党风廉政建设缺乏通盘考虑,平时疏于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履行主体责任多数时候停留在开会和签订责任书层面。部分班子成员没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业务处室和二级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履职不到位。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没有做到真抓严管,政治担当有所欠缺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工作理念,明确党组书记对全厅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在分管领域、分管处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主动作为,不仅听取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业务工作汇报,还要了解其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采取的措施。明确每年厅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1次,与班子成员就党风廉政建设谈话1次;党组成员听取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2次以上,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2017年11月成立了厅直机关纪委,对厅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

(24)关于收受红包礼金现象较为严重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加强廉政教育与警示教育。2017年8月24至25日,组织厅直机关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和2017年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开展主题党日暨警示教育活动,到监狱进行警示教育,筑牢反腐防线;11月3日,全厅召开了传达十九大精神暨廉政教育大会,驻厅纪检组组长胡知荣给全体党员上廉政党课;结合城建处原处长陈建群案件,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集体讨论,深刻警醒了领导干部;建立长效机制,一年开展两次以上廉政警示教育;严格落实2017年6月20日下发的《关于重申拒收拒送红包礼金有关规定的通知》(湘建党〔2017〕20号),开展督促检查,在重要节点对重点岗位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开展明查暗访,对仍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2017年11月成立了厅直机关纪委,对服务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洁回访,并充分利用回访结果;紧密结合群众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信地址,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25)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不力,“四种形态”运用得不够到位,存在畏难情绪,较真碰硬不够,对违规违纪问题处理偏轻偏软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强化责任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深刻认识“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监督本质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党组负主体责任,纪检组负监督责任”。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克服畏难情绪,明晰职责定位,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开展工作。注重抓早抓小。广泛开展廉政谈话。坚持做到无病常防,每年在省住建厅机关、直属单位处级干部中开展一对一全覆盖廉政谈话。针对在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廉政风险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要求谈话对象做出解释说明,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真正起到把脉治病的效果,使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未起之时,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严格责任追究。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中共湖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紧紧扭住责任不放松,不断推动省住建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严肃查办案件。对信访举报、巡视移交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集中管理,严格按照标准处置。全面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提升执纪能力。通过参加培训、组织集体学习、请专家授课、自学等方式,充分掌握监督执纪的方法手段,提高发现线索、处置问题的本领,钻研驻在单位相关业务,掌握住建系统内各行业的权力运行特点,不断提升执纪能力。2017年以来,驻省住建厅纪检组共处置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巡视交办问题线索共76件。交办市州15件。初核6起,立案3起,同时协助省纪委办理了4起案件。共问责16人,其中诫勉谈话5人,通报13人。建设干部学校两名干部违规案件已结案下发处分决定。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突出,“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问题

(26)关于变相为“小集体”谋取利益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制定《和馨佳园物业管理费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后执行。

(27)关于违规使用协会车辆及公车私用现象禁而不止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2017年8月,质监总站已全部清退协会车辆,在事业单位车改未到位前,经批准,该站采取网约车形式解决工作用车缺口问题;对省建设干部学校公车私用相关人员进行处理,2018年1月启动了初核程序;在全厅范围就此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驻厅纪检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深化专项整治,针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津补贴发放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置。

(28)关于机关作风不严不实,存在“慵懒散慢”现象问题;厅机关发文多、检查多、考核多、评比多、培训多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湘建人教〔2017〕164号),建立和落实文件会议培训计划制度,厅机关组织培训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委托协会开展;加强行业党委建设,加大对协会培训计划管理力度,加强对行业收费培训情况检查,防止出现依靠行政权力强制培训等情况出现;实行规范性文件必要性审查制度,经办公室审核认为没有必要发文,商相关处室取消发文;严格按照省政府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开展考核评比工作,对评先评优事项进行事前审批,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协会脱钩,在2016年完成6家协会脱钩的基础上,2017年又完成了7家协会的脱钩任务。

(29)关于厅机关上班纪律较为松弛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考勤结果定期公布,列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对不遵守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加大督查力度,人教处、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不定期对工作纪律开展明察暗访,推动机关工作高效、严谨、有序开展。

(30)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14名厅机关干部和二级单位职工在省招投标协会领取的资料编辑费,以及省招投标协会、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防寒保暖费已全部清退。

3.关于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突出的问题

(31)关于重大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欠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严格执行省政府及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分配流程,并实行分配全过程公开。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分配,能以因素法安排的尽量以因素法安排各专项资金;必须以项目法分配的,均做到通过项目申报及专家评审后再安排资金。进一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所有专项资金方案均由厅党组会研究决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各专项资金项目库,科学合理安排项目和资金。目前我厅已委托第三方制定专项资金项目库设计方案,正在征求意见,近期将会同信息中心启动项目库的建设。

(32)关于主管的协会学会廉洁风险较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制订出台《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协会发展的意见(试行)》(湘建〔2017〕168号)、《关于行业协会党支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规范协会学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和监管程序。对拨付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有关费用问题,责成支付方(省建筑业协会)做出情况说明,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对协会车辆使用问题,2018年1月8日省建协进京施工企业服务中心已将借用的企业车辆返还至出借方;按照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该协会财务资产已进行了全面清查登记,厘清了财产归属,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社会组织行业党委加强监管。

(33)关于个别干部存在以权谋私行为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规范资质审批管理。更换评审专家库成员,加强人员教育。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库进行了全面更换调整,仅保留约10%的老评审专家发挥“老带新”的作用,其余约90%的均为新入库专家,并对资质评审专家和评审工作人员开展了业务能力培训和廉政教育。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完善业绩核查有效性核对制度,严格执行向驻厅纪检组报送审批工作联系函、随机抽取专家、专家评审三审制、集体会商、审查结果公示、审查人员定期轮岗和AB角管理、专家库动态管理等工作要求。按照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站式平台的工作部署和时间节点要求,积极推进资质审批事项的信息化评审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专家立即清除出评审专家库,并报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对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立即调整工作岗位,并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杜绝“鲁班奖”和“芙蓉奖”等优质工程奖项推荐评选过程中“打招呼”现象。加强指导和监督。下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协会发展的意见(试行)》(湘建〔2017〕168号)文件,由我厅行业党委牵头指导和监督省建筑业协会等省行业协会做好评优评奖有关工作。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有关制度。督促省建筑业协会严格执行我省新制定或修订的鲁班奖推荐参评办法,芙蓉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细则以及评奖活动责任承诺制度,严格执行评审结果透明化、资料审查规范化、现场复查标准化、专家评审规范化等要求。凡经查实存在接受领导干部请托等行为的专家取消其专家资格,终身禁入湖南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并报请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对于发现的领导干部“打招呼”等问题线索,向有相应干部监管权限的部门及时报告。

厅行业党委加强对行业协会评优评奖活动的指导,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严格审查协会评优评奖事项内容,规范评优评奖活动程序,防止行业协会在评优评奖过程中出现盲目性和随意性。

根据摸底统计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从业情况,对存在廉洁风险的,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责成本人限期拿出整改措施,驻厅纪检组、机关纪委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严肃查处,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杜绝出现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的现象。

三、下步工作打算

集中巡视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党的十九大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我厅仍然任重道远,必须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把整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形成长效机制。

(一)落实十九大精神,增强持续整改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一是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常态化学习为抓手,加强机关学习型组织建设,将巡视整改与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相结合,调动全体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做贡献、团结一心谋发展的激情干劲,切实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转化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强大动力。二是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强厅直机关支部建设,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等,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加大党务干部培训力度,切实解决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牢固树立主业意识、主责意识,落实十九大报告中关于住房的定位,不断提高全省城镇化水平,开展棚户区改造,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加快实现城市双修、农村双改,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发展。

(二)持续深化整改,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在集中整改转入常态化阶段后,我厅将继续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严格对照整改方案,按照重点问题、完成时限、整改措施和整改成效深入推进,定期通报整改进展;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未到位的任务,督促有关处室严格按照方案扎实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纳入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大局,着眼长远、统筹考虑,长期持续深入整改;对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杜绝边改边犯,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三)巩固整改成效,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坚持把制度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围绕“三重一大”决策、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干部档案管理等重点领域和环节,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厅党组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按照“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标准抓班子带队伍;驻厅纪检组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在严明制度上下功夫,健全反腐倡廉体系;在严厉惩治上下功夫,坚持从严正风肃纪,共同打造一支廉洁务实高效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88950102;邮寄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邮编:41011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