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启动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12.09.2017  17:18

为扎实做好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17]100号)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厅规划财务与国际合作处于2017年9月7日组织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预算单位召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会议,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及各直属预算单位主要领导和具体预算编制工作经办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2018年中央和省有关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一是尽早启动专项资金分配工作,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执行进度;二是从明年开始将实行省级专项资金三年整体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与资金的存设挂钩;三是加大年度预算编制与盘活存量资金的统筹力度,优先使用结存资金,再安排增量;四是实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优化会计核算方式;五是试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财政补助政策,完善事业单位经费补助机制。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立同志强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必须与今年开展的审计、巡视工作结合起来,并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将审计、巡视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从源头控制,务必做到预算编制精细化、科学化、合理化。明年的资金安排重点保障以下几点:一是编实编足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数和规定政策标准进行编制,不留“硬缺口”,也不超范围、超标准安排津补贴、奖金和各种名义的个人补助。除此之外,还将重点考虑解决厅直属单位按人社厅批准的可执行的绩效工资倍数的绩效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不足部分。二是公用经费将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根据定额标准及单位实际开支水平,参照上一年度的基数按实编列。“三公”经费继续保持“零增长”,不能超上年决算及当年预算,年中执行不能随意调剂其他资金用于“三公”经费。三是在保障好基本支出的前提下,明年能力建设将重点考虑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能力和大气监测超级站的建设。其他方面的能力建设项目根据轻重缓急来安排。四是审计、巡视明确指出的问题,在明年预算编制时必须解决好。

会上,规划财务与国际合作处处长龙军同志还就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做了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