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总工会历时两年为农民工讨薪记

13.08.2018  19:01

  辛苦工作数月,等到结算工资时,才发现包工头“跑”了,10多万工资被拖欠……2014年10月,常德市汉寿县洲口镇罗茂顺、刘君勇等20名农民工遇到了闹心事。由于包工头带走了所有能证明工作量的资料,罗茂顺等人找该项目工程相关负责人结算工资时,双方对施工单价和施工量计算有异议,以致工资迟迟得不到兑现,一拖就是两年。

  2016年10月,罗茂顺、刘君勇等20名农民工找到常德市总工会,希望工会帮助解决这一欠薪案。最终,在工会的协调下,2018年5月,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近4年的欠薪案得以妥善解决。

  包工头跑了,20多名农民工被欠薪

  2016年10月初,罗茂顺、刘君勇等20名农民工向常德市总工会投诉称,2014年6月初,他们受包工头李茂的邀请,在石门县东山峰管理区负责公租房建造中的部分工程。工程结束后,李茂尚未结清工资就跑了。

  “我们的工资并不是按月结算的。”罗茂顺告诉记者,2014年10月中旬,他负责的木模工程完工后,只领到了部分工资,还有10多万元工资未结算,但后来就联系不上李茂了。“因为李茂把所有的工程结算单带走了,导致结算工资这事一直拖着。”

  接到这起投诉后,常德市总工会委派专人去石门县详细了解情况,在明确罗茂顺等农民工被欠薪长达两年后,决定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市总法律援助律师张进千负责办理此案。

  收集证据,组织当事人协商调解

  “案件中涉及了20名农民工,涵盖木工、水电工、钢筋工3个工种,其中木工的欠薪额度最高,按他们自己估算的工程量计算达10万元,水电工和钢筋工相对来说工程量少一些,按他们自己估算的工程量计算有5万元。”张进千告诉记者,由于案件涉及的农民工人数较多,且涵盖了多个工种,每个人的欠薪数额有所差别,因此,他和常德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商讨之后,决定把这起农民工欠薪案拆分成两个案件来解决。

  2017年初,常德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在听取了张进千的汇报后,为尽快帮助农民工拿到被拖欠的工资,于2017年春节前组织实际施工人王林和罗茂顺、刘君勇等进行协商。

  在经过第一次调解后,8名水电工和钢筋工与王林达成一致。在张进千提供的一份《关于处理东山峰公租房工程款的工资协议》文件上,记者看到,甲方同意分别支付8名水电工和钢筋工各2万元工资。

  在这次协商中,因为罗茂顺等12名木工对甲方应支付的金额有异议,未能达成一致。

  调解结案,最大程度维护农民工权益

  张进千告诉记者,这12名木工主张的欠薪金额是10万元,但根据实际施工人认可的工程量来结算,拖欠的工资不到3万元,数额差距大。

  2017年7月,张进千代理罗茂顺、刘君勇向石门县法院提起诉讼,将实际施工人王林、胡东成、李茂及挂靠的建筑公司列为被告。

  在此期间,张进千多次深入施工现场,查看具体工程量,并且找建筑行业的相关人士了解木工工种的结算单价。“按当时常德建筑行业行情,木工工种的施工单价一般在60~65元/平方米,而罗师傅他们提出要按69元/平方米计算。”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张进千为罗茂顺等人分析了判决与调解的利弊,建议调解结案。与此同时,常德市总工会也不断地与实际施工人沟通,要求其支付拖欠工资。

  最终,今年5月14日,罗茂顺、刘君勇等人与实际施工人王林、胡东成签收了石门县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这份民事调解书约定,王林、胡东成除已支付的工资外,还向罗茂顺、刘君勇等12名农民工支付工资5.5万元,2018年5月30日前支付3万元,2018年12月20日前支付2.5万元。

文章作者:曾颖/编辑:郭晟霖/审签: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