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正式挂牌

12.07.2018  20:54

  7月11日,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正式挂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涛和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组长,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侯建平共同为“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揭牌。市检察院在家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等参加挂牌仪式。

     在随后召开的党组会议上,江涛指出,近年来,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同志们付出了辛勤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江涛表示,市检察院党组将一如既往支持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依法依纪依规履职,进一步强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习惯在接受监督的环境中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用权,在清新的风气中生活,推动全市检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江涛要求,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当好“啄木鸟”、做好“护林员”,确保检察团队肌体健康、风清气正。要同舟共济、齐心协力,共同推动新时代郴州检察工作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受派出机关直接领导。派驻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派出机关的授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驻在部门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派驻机构可以根据授权对驻在单位管理的行业、系统实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



责编:       审核: 江世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