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瞄准中央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持续发力

19.09.2017  19:28

9月份以来,衡阳市瞄准中央交办、反馈及省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全市环保督查5个组持续发力,先后赴县(市)区开展督查工作,通过看现场、查资料,重点督查整改清单内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并坚持每周督查及报告工作进展。

8月21日,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会后,各县区专门开会迅速传达精神,再次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据统计,全市整改进展总体情况,截至9月15日,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512.5件信访件,全市办结率为100%,已完成整改461件;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2个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其余10个正有序推进;省交办的51个突出环境问题,已有36件按要求整改到位。

为此,衡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推进不明显的县区,分别致函,进一步提出整改工作要求:一是加大整改力度。按照从严传导压力、从严督查督办、从严监管执法、从严问责追究、从严整改销号“五个从严”要求,对未完成整改的、整改不彻底的或出现污染反弹的环境问题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对各责任单位整改方案制定情况、责任落实情况、整改推进情况拉条挂账进行督办,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提高整改效率。对整改进度滞后或整改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形实行问责,做到不调查核实不放过、不查处到位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不销号不放过,做好资料整理台账管理工作。三是依法查处到位。对整改期间发现的违法排污或污染反弹等问题,责成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到位,严阵以待,对整改期间责任人员一查到底,同时举一反三,加强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