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晓安表示要进一步加快推行河长制

08.09.2017  08:37

  9月7日,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第一次总河长会议上,省河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水利厅厅长詹晓安通报了全省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表示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度。

 

  詹晓安指出,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抓动员部署,工作方案及时出台。 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暨水利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所有的市州和县市区均专门召开会议,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各市州、县市区均已制定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全省1971个乡镇(街道)已有1490个出台了具体工作方案,约占全省乡镇总数的71%,其中湘潭、郴州、永州、娄底、湘西自治州所辖乡镇全部出台。

 

   二是抓责任落实,河长体系加快建立。 抓住“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这个关键,层层落实责任,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地生根。至目前,省、市、县、乡、村河长体系加快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五级河长体系初步构建。各市州、县市区均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行政区域的河长,对本辖区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并逐级明确了每条河流的河长,确保有人管理、有人负责。

 

   三是抓机制建设,工作合力逐步形成。 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加强研究,着力制定完善工作制度。目前,省、市、县三级均成立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及“河长办”,省编办批复成立了省河道湖泊中心,增强了统筹力、协调力;省河长办建立了河长制工作专栏、微信公众号、工作简报等宣传阵地,与湖南经视、腾讯大湘网开展了“民间河长”招募,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河湖保护;省河长办印发了《河长会议制度》,起草了信息共享、工作督查、工作考核、日常监管巡查、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各市县也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形成了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四是抓统筹谋划,思路重点初步理清。 省河长办积极谋划推动河长制工作,按照“五个一”(一河一河长、一河一策略、一河一档案、一河一亮点、一年一考核)的思路,进一步推动河长制落实。同时,对照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河长制工作任务,会同省直各部门、各市州认真研究,制定出台了《2017年实施河长制工作要点》,将21类重点任务明确细化到流域、到区域、到河段、到点到人,确保关键环节有突破、重点工作有成效。

 

   五是抓重点推进,河湖保护明显加强。 各地各部门对照年度工作要点,突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涉河涉水问题,立说立行、立行立改,全面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省级层面,突出饮用水源地保护,省人大对《湖南省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进行了审议,124个省级水源地实行了水质监测全覆盖,122个县市区的水质监测网基本建成;突出入河排污口治理,完成4028处入河排污口摸排登记,水源保护区内入河排污口年内关闭整治到位;突出采砂管理,修订出台了《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全面暂停洞庭湖、张家界大鲵自然保护区等重点水域采砂行为。市县层面,抓紧开展河湖名录编制、河湖现状摸底等基础工作,针对性研究制定了保护治理方案;积极开展水污染防治、不达标水体治理、垃圾综合治理、水域岸线整治、水生态修复等工作,部分区域、部分河段环境突出问题得到解决,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詹晓安强调,总体来说,各级河长履职尽责、积极推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局良好。但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明显不足,各地要主动对标对表,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如期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他强调要突出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河长体系。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指导,推动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一把手担任辖区河长,并严格落实配套机制。抓紧督查督办,促使未出台工作方案的乡镇尽快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分级分段落实河长和村级管护员,尽快将河道管理责任体系延伸到村一级,实现江河湖库全覆盖。省河长办正加紧制定《关于推进“河长制”聘请贫困人员担任河道协管员的实施方案》,把河长制工作与扶贫攻坚、防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二是进一步找准突出问题。 按照“一河一档”要求,全面完成河湖名录核实及河流健康“体检”等基础工作,全面掌握水质、水量、水域等现状情况和规划目标,采取文字、图片、影像等多种形式全景记录河湖基本情况,列出排污口数量、农业面源污染、畜禽水产养殖、黑臭水体以及非法采砂、违法乱建、非法围垦、侵占水域等问题清单,逐级建立真实、客观的河湖档案。

 

   三是进一步推进精准施策。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抓紧制定完善整治工作方案,做到“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大力推进水污染源头控制、不达标水体治理、入河垃圾综合治理、涉河违法行为查处、河道采砂规范管理等重点工作,确保尽快取得实效。特别是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突出抓好河道采砂管理、入河排污口整治、黑臭水体治理、重金属治理等工作,明确整改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整合力量形成合力,限期整治到位。

 

   四是进一步突出示范带动。 省河长办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鼓励引导各市州、县市区结合实际,在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大胆创新实践,挂图作战、重点推进,着力打造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亮点,积极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经验和典型。

 

   五是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 坚持考核方案与工作要点相衔接,注重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差异化考核方案,强化考核问责和奖优罚劣,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确保河长制推行工作全面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