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检察:“轻案快办”效果好

17.04.2018  02:42
  湘检网讯(通讯员 罗露城)为落实《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环节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指导意见(试行)》, 2018年4月初,安化县检察院公诉科组织召开科室扩大会议正式部署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符合快速办理要求的轻微刑事案件,办理速度将走上"快车道"。

                

  该院办理的第一个“轻案快办”不诉案件,是梁某某危险驾驶案,本案案情简单,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不良后果,且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观恶性小,且愿意做一个月的交通劝导员,承办检察官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从4月10日受理到审结,仅用了3天时间。

  

  办理的第一个“轻案快办”起诉案件,是唐某某危险驾驶案,从4月9日受理到审结,只用了4天时间。   

   虽二者均系危险驾驶,承办检察官根据犯罪情节等因素分别予以决定起诉和不起诉,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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