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的公告(2018年 第7号)

03.07.2018  11:32

  为保障婴幼儿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依据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风险评估结论,现制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为0.06mg/kg,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6月21日     

 

 

 

 

  转载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转载链接:http://www.nhfpc.gov.cn/zwgk/zxbz/201806/dd0aa9bde2e24631b78915f0cd12280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