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新闻网--湖南高桥大市场获批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助推湖南“开放崛起”

16.10.2018  01:31
    国际商报记者 伍鹏程 长沙报道
    湘品出境又添“利器”。记者日前从湖南省商务厅获悉,近日商务部等七部门正式下文同意湖南高桥大市场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为湖南产品走向全球新添便利化出口通道。这将助力湖南“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实施,为开放型经济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和外汇局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函》(商贸函[2018]631号),批准在湖南高桥大市场、温州(鹿城)轻工产品交易中心、泉州石狮服装城、亚洲国际家具材料交易中心、中山市利和灯博中心、成都国际商贸城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这是继义乌国际商贸城等试点市场后,全国第四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市场。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1039”),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商品,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 15 万美元(含)以下,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主管地海关报关出口的贸易方式。
    相对于传统的外贸业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具有增值税免征不退,归类通关、贸易便利诸多政策红利。此外,还突破“谁出口、谁收汇” 的限制,允许不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的个体工商户直接收汇。
    据介绍,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落地将为湖南产品走向全球,搭建一个低成本、高效率的出口通道,解决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使用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难题。湖南省的陶瓷、箱包、服饰、小商品、竹制品、服装等产品特色明显,具有明显的出口优势,非常适合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对于这些企业而言,是一个巨大的机遇,将为湖南发展开放型经济插上腾飞的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