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监事会系统召开企业风险防范专题研讨会

17.10.2017  09:25
  10月16日晚,省国资委系统赴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参加国务院国资委第九期国有企业审计专题培训班的全体学员,在第一天学习结束后召开了一个关于如何加强企业风险防范的专题研讨会。研讨会由省政府派驻省属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监事会主席陈国辉主持,监事会主席张雪、邹福明、傅筝、李湘波、谢军、刘站出席。   11名学员代表基于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原国家审计署行政事业司司长鲍国明关于内部审计发展趋势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授课内容,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畅谈了对加强企业风险防范的认识、经验与体会。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鲍老师的授课为大家揭示了认识企业整体业务框架、全面开展内部审计的方法与路径,指导性和操作性强。加强企业的风险防范,首先是包括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在内的企业管理当局的责任;他们在企业战略规划制定与实施的全流程过程中,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中,在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与运行中,特别是在企业内部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制度的建立与实施过程中,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其次,企业的股东会(特别是国资委)要依法依规向企业管理当局授权,积极履行、严格落实股东权利,特别是要对企业管理当局严格业绩目标设定、考核,以及根据考核结果真正实施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任免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监事会在企业风险防范主体责任的基础上,侧重于监督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切实落地和有效运行。监事会监督,较企业的内部审计,拥有更多的对企业管理当局的监督权,也有一些法定的更高层次的监督手段,但当前在监督能力上存在人员专业上和监管时间上的不足,难以保证充分的监督面和监督层次,专职监事也未能实现市场化配备、责权利不匹配。总体而言,必须从以上公司治理的各个层面共同努力,加强顶层设计,深化体制改革,才能在加强企业风险防范上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证和运行落地保障。   省国资委监事会各办事处、监事会工作处、监事会技术中心、审计督查处等有关处室和长沙、湘潭、衡阳市国资委系统参训同志共40余人参加了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