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布第5号总河长令

31.08.2018  17:55

  近日,湖南省第一总河长、省委书记杜家毫,省总河长、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共同签署了湖南省第5号总河长令,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7月20日,在全省河湖开展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简称“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据悉,此令是湖南调整省级河长后第一份由省第一总河长和总河长共同签发的总河长令。

 

  此次总河长令发布旨在清理全省河湖范围内存在的围垦湖泊河道、侵占水域洲滩、种植碍洪林木及作物等“乱占”行为,非法采砂、取土等“乱采”行为,乱倒垃圾、填埋堆放固体废物等“乱堆”行为,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修建阻碍行洪的建(构)筑物等“乱建”行为。第5号总河长令要求,9月20日前要全面排查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四乱”行为,逐河逐湖建立问题清单;10月31日前完成非法采砂、堆砂场和涉砂船舶的整治工作;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集中整治。

 

  第5号总河长令强调,要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制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要强化日常巡查督察,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第5号总河长令指出,各级总河长对责任河段清理整治负总责,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履行河湖水域、岸线管理职责;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采取措施,落实整治任务。整治工作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年度考核。

 

  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湖南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坚决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凝聚多方力量扎实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在全国首创总河长令,2017年以来先后下发了5道省总河长令,五级河长累计巡河达146万人次,清理“僵尸船”3193艘,对洞庭湖及湘江流域工业污染、养殖污染等问题开展重点排污源整治,整治了地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多个突出环境问题,推动河湖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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