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检察:依法立案监督两起毒品案件

28.11.2018  22:23
  湘检网讯(通讯员 田晓莉 彭继阳 )2018年11月9日,应侦查机关邀请,古丈县检察院就一起涉案人员众多的毒品案件开展提前介入。

  经初步查明:2018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吴某、张某等7人多次在古丈县城内以现金和微信转账的方式向他人贩卖毒品。通过进一步审查案卷材料,检察官发现吴某、张某的毒品系从向某某处购买,但是侦查机关未对其进行立案侦查。于是,古丈县检察院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侦查机关于2018年11月9日对向某某以涉嫌贩卖毒品罪予以立案侦查。

  2018年11月12日,侦查机关将该起毒品案件向古丈县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承办检察官通过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客观分析证据后认定同案人杨某涉嫌多次在其交通工具上容留他人吸毒。通过对杨某及其同案人向某进行详细讯问,得到了进一步证实。古丈县检察院遂于2018年11月14日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侦查机关于同日对杨某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予以立案侦查。

  2018年11月19日,古丈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某、张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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