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发布硬性光学内窥镜(有创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18年第54号)

28.03.2018  10:42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硬性光学内窥镜(有创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硬性光学内窥镜(有创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8年3月16日 



总局2018年第54号通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