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出台《湘西自治州关于发展文创产业带动城乡妇女就业的意见》

19.10.2018  15:42

为充分发挥文创产业带动妇女就业独特优势,通过支持州内优秀文创企业发展,帮助带动一批城乡妇女实现稳定就业、增收脱贫,近日,湘西州人民政府出台了《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文创产业带动城乡妇女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提到,到2020年底,全州通过发展文创产业,实现新增城乡妇女就业10000人。建成“巾帼就业扶贫车间”60家,稳定吸纳城乡妇女就业3000人。

意见》中明确规定:对吸纳城乡妇女就业占比不低于80%,建档立卡户农村妇女劳动力、城镇失业妇女和残疾妇女就业占比不低于30%的就业扶贫车间,由州人社局、州扶贫办、州妇联共同授予“巾帼就业扶贫车间”称号;在州内文化旅游商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设立“湘西自治州文化旅游商品研发基地”,在考察评估合格的基础上,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个;由州妇联选送一批形象好、素质高的建档立卡户农村妇女劳动力到旅游商品销售店或者旗舰店工作,由州人社局、州扶贫办负责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州妇联负责开展除建档立卡户之外的城乡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由州财政局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予以支持。

通过以上等举措的实施,形成了全社会支持城乡妇女就业的浓厚氛围,调动企业和城乡妇女积极参与创新创业,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就业扶贫事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自身发展壮大,带动更多建档立卡户农村妇女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实现企业发展和稳定就业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