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部署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

07.09.2018  08:57

  为进一步作好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9月5日,省厅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部署专题会议,通报省厅开展环保督查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近期即将开展的督查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詹晓安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毅君主持会议,厅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厅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大决策,深入推进生态文明思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厅党组结合全省水利工作实际,今年8月成立了省水利厅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詹晓安任组长。主要负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同时,为整合相关资源,集中高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厅党组决定成立7个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从相关处室抽调14名人员,每组2人,分别承担两个市州的相关督查工作。

 

  詹晓安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和指示。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狠抓生态环境保护。厅党组多次研究,明确要求扎实开展生态环保督查工作,确保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开展集中督查,这也是全厅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种制度创新。

 

  詹晓安在讲话中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一是务必提高政治站位。 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落实“三个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务必强化责任担当。 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最重要的就是要有责任担当,不能推诿扯皮。各业务部门仍然是抓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督查组要肩负起自己的职责使命,各位督查组成员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政策要求,深入基层一线,摸清实际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三是务必加强协调配合。 各业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生态环保督查工作,按时向督查组提供督查工作需求,一定要有详细的督查任务或者问题清单,提高督查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督查组要积极主动与各业务部门对接,充分了解督查需求和具体要求,通过实地督查,及时向各部门反馈真实有效的数据和信息。 四是务必取得工作实效。 督查工作不能“走过场”、“搞花架子”,要点面结合,善于发现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问题,各单位对此要主动认领,采取措施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五是务必严肃工作作风。 督查组要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严明的工作纪律、认真的工作态度对待督查工作,在各地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通风报信,不隐瞒漏报。 六是务必做好后勤保障。 督查组全体成员统一安排办公场所,专职开展督查工作,有关处室要作好办公场所、车辆、经费保障,确保顺利开展督查工作。

 

  为统一督查标准,提高督查人员业务水平,省厅将对督查人员举办2天业务培训,然后分组下到各地开展实地督查。

 

 

 

詹晓安就开展督查工作强调“六个务必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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