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12.05.2018  23:33

湘建办函〔2018〕33号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

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建科函〔2018〕36号,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下载)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以下简称“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工作名称由“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变更为“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统计工作内容增加了建筑用水消耗量和城镇新建绿色建筑信息。请及时更新数据报送系统软件并做好相应的数据统计,软件可在民用建筑能耗统计系统技术支持平台(http://jznh.cin.gov.cn/)或湖南民用建筑能耗统计QQ群(15231402)下载,升级前请做好数据备份。

二、各市州应在2017年统计数量要求(见湘建科函〔2017〕306号文件)的基础上,全面统计各年度城镇范围内所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基本信息和能源资源消耗信息。

三、各市州各年度城镇中小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下)和居住建筑基本信息、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数量应高于2017年统计数量要求(见湘建科函〔2017〕306号文件),并逐年提高。

四、统计工作将列入年度建筑节能检查和工作考核的内容,请各市州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经费保障,加强与同级机关管理等部门的沟通,按时、按质、按量报送统计数据。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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