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措施

17.10.2017  00:06
  

日前,郴州市北湖区下发了《关于印发<北湖区2017年-2020年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北湖区贫困户住院医疗再救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健康扶贫政策措施。 

今年以来,该区审计部门在扶贫专项审计中重点关注了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健康扶贫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针对贫困人口就医费用提高报销比例和低保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补偿降低起付线的政策未落实到位等问题,向区委、区政府进行专题报告,提出了加大扶贫政策保障力度等建议。区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听取扶贫审计工作汇报,会议指出,扶贫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不容忽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原因,深刻汲取教训,尽快整改落实到位。区人社、卫计、财政、民政、农业等部门积极采纳审计建议,深入研究相关政策落实措施,最终以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了上述通知。 

通知明确,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患者提供健康扶贫保障,享受政府的资金救助和医院的便民服务。主要政策措施包括: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区财政全额补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的起付标准下调为100元,住院基本医疗和大病医疗保险报账比例提高10%,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人员)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为贫困人员每年购买不少于60元的商业保险赔付救助。住院患者在享受医保报账及救助后,可享受其住院费余额部分60%的住院医疗再救助。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措施和分级诊疗、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制度。集中救治大病贫困患者。实施健康基础设施扶贫工程,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确保2020年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贫困村有1所标准化卫生室,每个贫困人口拥有一张功能完善的电子健康卡。通知还明确了救助办法和责任单位。(供稿人:刘立平 审批领导:段小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