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办理案件的警示庭获全省“优秀公诉庭”

14.04.2018  01:51
  湘检网讯(通讯员 郭扬 张思敏)近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全省2017年度“优秀公诉庭”评选结果,岳塘区检察院检察长龚铮宏办理的孙某职务侵占案公诉庭榜上有名。

  据了解,该案是涉及非公经济的疑难复杂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长从审查案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准备出庭预案到出庭支持公诉全程参与。在被告人及辩护律师否认部分指控的情况下,检察长从定罪、量刑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并对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最终,该案因证据确凿、被告人认罪,顺利当庭宣判,同时给现场旁听的100多名非公企业代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该案既是服务非公、助推当地经济发展的典型案例,同时也是岳塘区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检察官员额制以来,入额院领导带头直接办案的具体实践。 

  自员额制改革以来,岳塘区院对所有案件实行轮案制度,将案件分配给含院领导在内的员额检察官。在此基础上,该院明确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规定入额院领导必须带头办理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该院检察长龚铮宏作为公诉科的员额院领导,员额改革以来受理移送起诉案件 40件64人(其中疑难复杂案件5件20人),起诉19件,不起诉2件。在检察长带领下,其他员额院领导扎根办案一线,积极办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办大案、办难案成为新常态,不仅充实了办案力量,同时也提升了办案质量和队伍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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