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座谈会在长沙召开

13.03.2019  17:42

3月12日,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座谈会在长沙召开。省农业农村厅副巡视员严德荣、厅法规处负责人以及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分管执法工作的副局长、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1号)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充分讨论交流。

严德荣听取与会人员发言后指出,中办发〔2018〕61号文件是指导新时期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准确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内涵要义、明确要求,充分认识农业行政执法面临的新形势,正视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严德荣强调,当前是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关键时期,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严格对标中央精神,大力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确保改革到位;二是尽快厘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责职能,将农业农村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全部整合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统一实施;三是积极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标准化建设,改善装备条件,增强队伍素质,提高办案能力;四是主动与地方财政部门衔接,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运行经费、执法装备建设经费、罚没有毒有害物品处置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保障;五是努力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效率,真正形成执法合力。

会议由厅法规处处长孙建国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