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示2018年全省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人名单

21.05.2018  15:34

  为加快推进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确保完成2018年省政府工作目标和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建立健全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责任制,5月14日,我省公示了2018年全省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人名单,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责任名单公示,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实施责任。

 

  此次对全省2018年所有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是落实许达哲省长关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要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地方各级党政负责人责任、确保保质保量如期完成的指示精神,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和制度安排。将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责任明确到责任人,是为了更好地落实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领导责任及实施责任,推进工程顺利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责任制是一种以推进重大水利工程顺利实施为根本要求的工作责任机制。以此为目的,要求全省在建重大水利工程逐一明确地方行政责任人、建设单位责任人。其中,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其核心内容,地方政府行政责任人的主要责任是组织领导、指挥调度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跟踪掌握工程建设情况,加强检查指导、组织协调和工作调度,为工程建设排忧解难,积极稳妥地解决好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化解矛盾,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各级行政责任人要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行政责任人报告。

 

  省政府要求,省水利厅要及时跟踪督查重大水利工程的建设情况,省水利厅将按照要求对工程建设进展、责任人履职到位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向相关责任人交办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和各级责任人履职情况;市县水利部门也要加强工程建设日常检查,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确保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工作责任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如期完成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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