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8.11.2017  21:53

11月25日,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冬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调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省局领导阳芳华、李沐、强国跃、李驰、陈跃文、王志辉出席会议,驻省局纪检组、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机关纪委关于迎接省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工作汇报。今年以来,省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及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提高政治站位、严肃政治纪律,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三是从严管党治党、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四是完善内控体系、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洁风险防范;五是坚持统筹兼顾、不断改革创新,以反腐倡廉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李金冬强调,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最根本的是我们党有了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有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总书记作为党的核心,给人以信仰的力量、真理的力量、人格的力量。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就是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中央权威,首先要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时时处处事事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上充分信赖、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感情上深刻认同、行动上始终跟随,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李金冬强调,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的政治立场、敏锐的政治观察力和政治鉴别力。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互相了解,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班子成员做到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又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永葆党员干部政治本色。同时,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职业风险防范机制,规范财经纪律、实行政务公开、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切实加强监督,多措并举抓落实,切实提高纪律规定的执行力。

李金冬强调,党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要逐级压实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动、一起考核,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形成党组抓、党组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一同推进。

李金冬强调,自觉接受监督,为纪检监察机构充分履职创造条件。省局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选拔任用干部、依法行使职权、“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自觉接受监督。党组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要重视、尊重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协调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履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李金冬强调,勇于监督执纪,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机关纪委队伍。根据省纪委、省直工委、省人社厅《关于加强省直机关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配齐配强省局机关纪委力量,建立健全内部纪律检查机制,强化主责主业意识,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勇于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作用,努力建设一支用“四铁”纪律打造的忠诚干净担当的机关纪委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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