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幼保健院组织学习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07.09.2018  17:04

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以致用,不断掀起学习热潮。”这是湖南省妇幼保健院今年以来廉政教育学习的主旨。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时隔三年,党中央再次对《条例》作出修订。此次修订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省妇幼院党委、院纪委对学习贯彻新条例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制作新版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课件,9月4日,由省妇幼保健院纪委书记以《常怀律纪之心 树立党员形象》为题为中心组成员、党总支书记进行详细解读。

讲座上,书记带领大家从条例的产生及修改历程、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主要特点学到条例中的新词新解意,并用了大量近年来发生在行业内、身边人的真实案例,讲述了对于党员,哪些“高压线”碰不得。

院党委书记在会上对全体参会人员提出要求,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领会《条例》的重要历史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重点和主旨,严守党的纪律,履职担当尽责,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全院各党(总)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把‘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写进《条例》,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划出红线、定下规矩,这有利于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全党上下形成‘一盘棋’、发出‘一个音’、坚持走‘一条道’。党员领导干部尤其要深刻理解《条例》内涵,确保《条例》入脑入心、落地生根。”院长盛小奇在学习后感叹到。

下一步,省妇幼将发挥各宣传平台的作用,特别是发挥好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和微信群学习作用,形成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组织全院党员干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