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中院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

19.01.2018  22:42
  •   湖南法院网讯 1月16日上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对2017年来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民法庭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高鑫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一荣主持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夏自卫、市中院民一庭全体干警、基层法院主管法庭工作的院领导、民一庭庭长以及各人民法庭庭长等80余人参加了会议。

      高鑫首先对2017年度全市各人民法庭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并向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向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同志表示亲切慰问和衷心感谢。就如何更好开展全市人民法庭工作,高鑫要求,一是要顺应新时代、把握新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司法实践、推动人民法庭工作;二是要心中有大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力服务娄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三是要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狠抓办案第一要务,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四是要立足新起点、落实高要求,切实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五是要依托党政支持,注重多方联动,要学会通过借助当地党委政府、社会团体、基层组织之力,创新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他强调,人民法庭作为建在群众家门口的法庭,代表着整个法院系统的形象,各人民法庭必须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最先一公里”的任务,肩负起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职责,市中院要切实加强对人民法庭的工作指导,提升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市人民法庭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会上,夏自卫宣读了关于对全市优秀人民法庭及法庭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的决定。新化县人民法院水车法庭等11个法庭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法庭”,邓湘军等11名同志被评为“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部分获奖法庭分别作了经验发言。与会人员还就法庭管理、审判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进行了探讨。

       刘一荣认为,各基层法院要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做好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民法庭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鼓足干劲、奋勇争先。同时,他要求各人民法庭要在政治作风、业务素养、人才培养、廉洁纪律等各方面永远坚持高标准,打造“精品”人民法庭;要克服“”字,强调“”字,坚持“”字,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征程中,多思考、多创新,久久为功,推动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和建设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会议还特别邀请了湖南警察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湖南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李先波教授就有关合同效力的认定,省高院民一庭谭智崇副庭长就《民法总则》的理解与适用等问题作了专题讲座。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白里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