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非法捕捞 守护一江碧水

20.05.2020  16:40

为落实全面禁和禁渔期管理制度,巩固禁捕退捕成果,保护洞庭湖渔业资源,实施生态修复,5月19日,由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2020年洞庭湖“清湖行动”启动仪式暨巡航检查活动在岳阳市举行。

农业农村部长江办副主任赵依民出席启动仪式并向湖南省渔业渔政部门授旗,湖南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徐旭阳出席活动并发表讲话,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处处长王元宝主持仪式。岳阳、常德、益阳3市农业农村部门及岳阳市水警支队、岳阳海事、长航公安等单位执法人员参加启动仪式。

湖南作为内陆渔业大省,境内洞庭湖是全国第二大淡水湖,湘江、资江、沅水、澧水四大河流贯穿全省,总水域面积2043万亩,禁捕退捕任务艰巨,省委、省政府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高度重视。2020年1月1日,湖南颁布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通告》(湘政函〔2020〕8号),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省44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长江湖南段、洞庭湖、湘资沅澧“四水”干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徐旭阳表示,洞庭湖是湖南的母亲湖,是万里长江的肾脏,做好洞庭湖禁捕和渔业资源养护工作,是我们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清湖行动”是落实全面禁捕制度、巩固禁捕退捕成果的具体执法行动,也是保护洞庭湖渔业资源、实施生态修复的重要举措。湖南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扎实开展“中国(湖南)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加大普法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推进群管群护,坚持严惩重罚、社会共治两手抓。

清湖行动”将为期12天,由农业农村部长江办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公安、海事等部门,组织岳阳、常德、益阳3市16个县市区,调集12艘船艇,采取集中巡护、集中执法,对东、南、西洞庭湖全水域实施巡察,严厉打击非法捕捞。

据介绍,湖南各地渔政执法部门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强日常巡查,加大了执法监管力度,一季度全省共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71起,收缴非法网具1662套,行政处罚83起,司法移送42起,追究刑事责任53人,全省重点水域禁捕秩序总体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