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专项行动”利剑 坚决打赢“执行难”硬仗

15.09.2017  03:17
  • 执行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 向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
  • 对失信被执行人决定拘留
  • 依法进行财产搜查
  • 搜查公证登记
  • 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   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贯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集中执行攻坚行动”要求,吉首市人民法院决定从2017年8月31日至2018年2月31日,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举全院之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9月12日,吉首市法院“执行专项攻坚组”出动30名干警,执行车辆6台,对3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骨头案”、“钉子案”进行强制执行。市检察监督执行、州司法局公证处公证、市政协参与见证执行、市公安、街道办协助执行。上午8时30分,专项执行“第一枪”打响。被执行人王某某因拒不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偿还的申请执行人龚某某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10万元的义务,又消极对待尔后双方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当天在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王某某闻风而逃。随即,执行人员一组奔赴古丈、马劲坳等地展开追捕,最后,在湘西州长吉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对被执行人王某某宣读拘留决定书,因拒不执行法律生效文书决定对其进行十五日拘留。

      当天上午9时,“执行专项攻坚组”因追捕被执行人龚某某分为两组行动,按照计划,执行二组对被执行人史某、张某某在与申请执行人吴某某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迟迟未能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偿还吴某某的借款12.6万元的义务,对被执行人史某、张某某位于湘西州林业局宿舍一套房屋依法进行财产搜查,张贴搬迁通知,责令其限期搬迁,并腾空房屋交由法院进行拍卖。

      下午2时,“执行专项攻坚组”集中力量针对被执行人张某某与申请人何某某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在决定对被执行人张某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其房屋依法进行财产搜查时,后根据双方当事人意愿,督促其达成和解协议。

      吉首市法院执行专项行动首战告捷,成功彰显了突击执行的威慑力,对拒不履行法院法律文书的“老赖”起到了有力的督促和震慑作用,保障了当事人胜诉权益,捍卫了法律尊严,体现了司法的强制性和权威性。 来源:吉首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晓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