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检察院与国土资源局联合推进公益诉讼国土出让金系列案办理

17.08.2018  20:45
  近日,宁乡市检察院联合宁乡市国土资源局及各载体单位召开专题座谈会,就该院近期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处理与推进进行专题探讨研究。宁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孝明,宁乡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罗亿清出席会议。      会上,宁乡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邓四红介绍了宁乡市历年已成交项目欠缴土地价款及违约金处理措施情况。宁乡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公益诉讼办案组成员分别就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相关企业未依法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法使用土地等问题向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      经过2个多小时的交流研讨,各方对如何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以后工作的推进达成共识。罗亿清局长表示宁乡市国土资源局对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问题高度重视,将积极履行好职能职责,做好与企业的协调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历年欠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予以收回。同时,希望各载体单位积极配合,以实际行动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支持国土部门将土地出让价款及时收缴到位。      钟孝明检察长首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大家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情况。一是探索阶段,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二是试点阶段,在中央深改组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三是立法阶段,在中央深改组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的报告》,指出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随后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四是公益定位阶段,在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上提出“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论断,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进行了定位;五是设立专门组织全面推进阶段,在中央深改委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的方案》,强调要为更好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提供组织保障。

  钟孝明检察长强调,从中央到地方,全国各地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宁乡市委、市政府,特别是周辉书记多次就公益诉讼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希望各相关单位相互配合、积极落实各自职责,努力实现双赢、多赢的工作效果。 

  对于今后的工作,钟孝明检察长提议,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共识,相互支持,希望各园区、乡镇、国土部门等行政机关和部门依法行政,检察机关将依法监督;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就国土领域而言,检察机关将突出国有土地出让、容积率调整、征收土地拆迁以及生态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或督促履职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希望检察机关与国土部门围绕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线索提供、信息互通、办理结果双向反馈等机制;四是要进一步提升工作效果,希望通过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与共同努力,依法妥善办理相关案件,共同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切实提高公益诉讼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自2017年7月1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经立法确认正式实施以来,宁乡市检察院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心部署、积极贯彻,取得良好效果。截止目前,该院立案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高达31件,向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1份,位居长沙市前列。该院在积极争取宁乡市党委、人大、政府的肯定和支持的同时,多次与国土部门召开联合会议,已成功督促宁乡市国土资源局收回国土出让金等费用6600余万元,另有8亿余元的出让金正在积极筹措缴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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