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儿医法制学校组织安全保障义务专题培训

10.09.2019  16:36
  为进一步增强全员法律意识,切实保障医疗安全,省儿童医院法制学校就医疗机构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组织了一场专题培训。医院行政后勤职能科室人员、各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员、外聘物业及保安人员200余人参加学习。


近年来,因疏于安全管理造成的医疗事故意外的人身损害案件大量出现,比如医院自动扶手漏电致人损害案件;婴儿被盗案件;患者掉床损害案件等。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仅成为了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也给医院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其根本原因是这些医院普遍不重视安全保障义务的履行,缺乏不为受害人所知风险的警告、指示、说明和保护意识。


本次培训特邀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从安全保障义务的释义、标准、因果关系及产生原因,医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主要责任部门和安全保障义务的赔偿范围及追偿权问题等四大方面,结合具体案例对医院安全保障义务涵盖的内容作了精准指导,详细阐述医院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情形。


作为医疗机构应当高度重视诊疗环境、诊疗流程、诊疗服务、安保措施等是否足以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认真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不仅是避免医患纠纷、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方面,更是将医院安全保障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主动适应医改新形势的积极作为。